中心概况
组织机构
发布时间:2017-05-25 点击次数:25332 发布人: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业务主管部门是指校内基本建设、修缮、仪器设备、图书、服务等采购项目主管部门,具体分工如下:
基本建设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程、修缮工程及勘察、设计、造价、监理等与工程相关的服务项目;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(含软件)、家具、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等项目及其相关的服务;
图书馆负责各类文献资源及其相关服务等;
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立项建设的信息化项目;
后勤保障处负责食堂原材料、药品等协议供货商的采购项目;
未纳入以上部门主管范畴的采购项目,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。
采购人
是指年度内已落实采购经费的项目实施单位或经费负责人,是采购项目的发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