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大建校100周年纪录片制作播出定向采购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3-08 点击次数:177 发布人: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
一、拟采购标的

海大建校100周年纪录片制作播出

二、拟采购的货物、服务说明

(一)主要服务内容

项目内容为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录片制作。要求全面反映学校建校百年历程和辉煌成就,充分彰显海大在科教兴国、海洋强国建设中的突出贡献、家国情怀,以及“崇尚学术,谋海济国”的价值追求。整体内容主题鲜明、细节生动、体现历史纵深,突出学校亮点和特色,具有冲击力、震撼力、感染力。

(二)制作要求

1.纪录片共2集,每集30分钟左右。

2.服务内容包括勘场、脚本撰写、视频拍摄、剪辑、配音、配乐、后期包装和宣传推广。本项目制作拟分为脚本撰写、拍摄、后期制作以及专家审核三个阶段,需在2024825日前完成全部拍摄制作工作。

1)脚本撰写阶段:服务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实地勘察撰写纪录片拍摄方案和脚本,通过采购人和专家审定之后实施。

2)拍摄阶段:服务方根据脚本和项目要求进行拍摄。需严格执行该项目的核心要求与技术要求,并保证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。

3)后期制作阶段:服务方根据脚本和前期拍摄内容进行后期制作工作,包括剪辑、特效、配音、配乐工作等。

3.摄制过程中,服务方须全面落实采购人审核与修改意见,直至完全符合要求。

4.纪录片完成后,需在山东省电视平台及省内主流网媒、新媒体端进行展播、推广。

5.供应商必须保证视频可在电视端媒体平台播出。

(三)团队要求

1.服务方应具备相关纪录片、宣传片拍摄制作的经历,善于把握纪录片表达的节奏和情绪。纪录片策划、拍摄、后期制作、相关资料的搜集为一个整体,全盘运作。

2.拍摄相关人员要求:

1)导演:本项目的导演有编导和相关专业背景,须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导演资质,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拍摄工作及后期制作。

2)摄影:本项目的摄影团队不低于五人。摄影专业或美术专业出身,须具有国家三级或以上摄影师资质,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,应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拍摄工作。拥有拍摄、编辑、撰稿、字幕、配音等专业团队。

3)后期包装:本项目的后期包装主要负责人,须具有国家四级或以上后期包装师资质,应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后期制作。

4)其他人员:摄制本项目所需的后期制作、演员、配音、化妆、剧务、劳务等其他人选由服务方负责遴选,选用确定演员、配音人员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征得同意。

5)配音人员要求:具有国家一级甲等资质证书的播音人员(提供证明材料)。

6)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,专业岗位应包含:策划文案、导演、摄像师、灯光师、后期编辑师、包装师等;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,并做到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记录各种活动;摄制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,能够满足制作要求。

(四)技术要求

1.拍摄设备、后期、成片符合广电总局规定的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实施指南相关规定。

1)采用图像质量标准达到4K以上,成片标准为1920x1080,并生成不低于4K成片。后期采用专业剪辑和达芬奇调色,成品需达省级以上媒体播出质量及规格要求。

2)视频方面具体要求为:分辨率为1920×1080像素;宽高比为16:9;帧率不低于25fps;色深采样8比特;色度采样420;采用Rec.709色域;高动态范围(SDR);素材视频编码码率不低于25Mbps.

3)音频方面具体要求:支持双声道立体声或5.1环绕声,双声道立体声音频编码码率不低于64kbps5.1环绕声音频编码码率不低于256kbps,采样率不低于44100Hz

2.基于本片的可能体现的一定特殊性,需要使用一些特殊设备进行拍摄。

1)为拍摄极微观等特殊影像,使用金相无限远可调式显微镜,超微距电子堆叠滑轨,可拆卸式微距,显微拍摄专用设备框架,同轴光灯组、偏振光灯组、明暗场灯光辅助设备。

2)基于部分宏观场景,可调用车载式稳定器/俄罗斯臂等辅助设备,进行高速、长距离、多角度、特殊速率等拍摄。

3)部分场景可投入特种飞行器,包含且不限于:穿越机、定点气象气球、固定翼远航机等。

3.纪录片采用音乐要具备完整知识产权,根据画面语言和节奏进行创作,以求达到声画协调,不得侵权。

4.此纪录片脚本文案通过后,如需再购买涉及该项目制作必需的版权素材以及相关道具等,费用由服务方承担,不再单独计取。服务方在该项目制作过程中,不得使用存在版权争议的素材。该项目拍摄素材版权全部归采购人拥有,未经采购人许可,服务方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商业性用途。

三、采用定向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

经调研及市场考察,在高质量完成纪录片的基础上,如选择市级电视台播出,无法达到预期宣传效果,若选择其他省份省级电视台,则对纪录片的主要受众影响力有限。

山东广播电视台作为省内电视主流媒体,是山东省最权威的电视媒体机构,技术编播实力雄厚,区域优势大,拥有较强的电视节目编播能力和地方舆论影响力,是我省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,其品牌效应及影响力均具有不可替代性。山东广播电视台拥有成熟的纪录片制作团队,核心成员稳定,团队经验丰富,多次承接重大纪录片拍摄任务,摄制作品多次获奖,可以保证片子的出品质量。

因此,本纪录片拟在山东广播电视台栏目播出,只有山东广播电视台拥有其电视栏目的制作与播出许可,为保证纪录片质量、水准和传播效果。

四、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

山东广播电视台

五、公示期限

202438日至2024312日。

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定向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徐老师

联系电话:0532-66781977

电子邮箱:zhaobiaozx@ouc.edu.cn